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如果您具有: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本科结业生;肄业生;退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主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均可按本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公共基础课或名称和要求相同的专业课程。
1. 8门合格门槛:必须取得所学专业8门课程(含单独实践课)合格成绩才能申请 。
2. 公共基础课免考(如毛中特、近代史、马原、英语一/二、高数一等)- 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报专科:免公共基础课+同名同要求课程;
- 专科生/本科肄业/退学生报专科:免公共基础课;
- 自考毕业生续报:按课程顶替,外省自考毕业生需按规定办免考;
- 英语免考额外要求:英语(一)需2个学期及以上高校英语合格成绩;英语(二)需3个学期及以上 。
3. 专业对应免考:原专业可免代表其专业性质的公共基础课(如英语专业免英语一/二、中文专业免大学语文等) 。
4. 证书类免考(补充):
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 可以免考 英语(一)(00012)
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 可以免考 英语(二)(00015)
NCRE一级及以上/NIT《计算机应用基础》 可以免考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含实践00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