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4 来源:浙江自考招生网 点击数:
答:学位申请仍按现行规定执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各门课程(含外语、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合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或超过本专业本次毕业论文(设计)平均成绩,各课程平均成绩(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15%,有关高校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如因专业毕业人数不足10人而超过15%的授予比例,但毕业生成绩确属优秀者,由学校酌情考虑授予学位。
除主考学校另有规定外,不考或免考英语(专升本)、第二外语者,不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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